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思想在于通过并购重组、上市、员工持股或公私合作等方式,引入多元化的股权投资者,进而改变部分国企一直以来国有独资或控股的性质,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并行,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由于企业股权结构与其机制体制的内在关联性,股权多元化带来的不同经营理念和管理机制碰撞可以推动企业治理机制完善、激发经济活力、提升国有资本收益。
对平台公司来说,混合所有制改革更多的意义,在于依托自身在当地资源、市场、政策方面先天优势的同时,吸纳其他市场主体的加入,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通过不同性质主体的经营理念共同致力于业绩提升这一途径,使平台公司减少一些行政化的监管和束缚,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市场化运作,切实改善国有资产运营效率,达到盘活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实施
根据《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咸宁城发集团归属于商业2类企业(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在集团公司层面,国有股权需保持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地位,短时期内引入外部资本可能性较低,混改的思路主要还是以地方国企之间的整合或国企与央企之间的国有资本混合为主。同时,集团也可采取自下而上的混改模式,从下属二级及以下的子公司开始切入。
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特征可以分为竞争类(房地产、广告、商贸、物业、汽车租赁)和公益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从事竞争类业务的子公司,一方面在拓展业务链,投资新设公司时依托城发品牌优势,积极引入业内经验丰富且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国有资本或非国有资本进行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协同优势。目前集团已有几家新设立公司通过合资的方式实现混合所有制,例如:城发汽车管理公司和车臣合作、城发科技和腾丫网络合作等;
另一方面,对于现有存量的竞争类企业可以面向市场开放股权投资,借助其他主体在市场份额和竞争资源上的优势,做大做强现有业务。例如:未来资产公司可以吸引大型资管企业股权投资、祺泰公司吸引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权投资。
对于从事公益类业务的子公司,应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地位,根据承担的政府任务和公共需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业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以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市场主体参与项目经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总体看来,咸宁成发集团作为一种特殊性质的国有企业,本质上也属于国有企业改革范畴,可以借助这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机会,在探索股权多元化的同时,对自身的业务模式、治理结构、人才机制和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实现创新,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作,助推集团公司的转型发展。